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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第二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绍滨海委办〔2017〕58号

沥海镇政府、各局(办):

  为确保新城火灾形势稳定,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健全完善新城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全面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经研究,决定将绍兴神洲旅游用品有限公列为滨海新城2017年度第二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现予以公布。
  沥海镇政府和各相关局(办)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指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火灾隐患整改期间,要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附件:滨海新城2017年度第二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绍兴市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附件

滨海新城2017年度第二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单位名称

整改期限

绍兴神洲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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