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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升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滨海委办〔2017〕26号

沥海镇政府、各局(办):

  现将《www.63365加快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升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www.63365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www.63365加快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升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升级,按照市府办“最多跑一次”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和绍政办发〔2017〕12 号文件要求,现就滨海新城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功能进行升级改造,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促进部门间数据共享,简化流程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3 月底,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指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等涉及多个部门的办理事项,或由一个部门办理,涉及多个窗口受理的事项,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将受理和审批相分离,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方式,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实现集成高效审批。通过实施“一窗制”的服务模式,使企业和群众由“跑多个部门”转变为“只跑一个部门”,“跑多个窗口”转变为“只跑一个窗口”。
  三、重点工作
  (一)整合部门窗口,推行“一窗制”服务模式
  1.设立“综合窗口”。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由“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社会事务”“公用事业”等 5 个受理区组成的“综合窗口”,“综合窗口”由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承担所涉部门审批(服务)事项(以下简称“一窗受理”事项)的受理职能,负责相关事项的受理审核、按责分办、统一出件等审批服务工作。创新政务服务体制,完善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容缺预审、全程代办等机制,通过优化重组行政审批要素、梳理再造审批流程、细化量化裁量标准等措施,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便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审批单位;完成时间:3月25日前)
  (1)制定“投资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经发局;配合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审批单位;完成时间:3 月 20日前)
  (2)制定“商事登记”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配合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审批单位;完成时间:3 月 20日前)
  (3)制定“不动产交易登记”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国土分局;配合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审批单位;完成时间:3 月 20日前)
  (4)制定“社会事务”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社事局;配合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审批单位;完成时间:3 月 20日前)
  (5)制定“公用事业”综合受理相应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建委办;配合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审批单位;完成时间:3 月 20 日前)
  2.梳理纳入“一窗受理”事项。有纳入到“综合窗口”受理事项的相关审批部门,负责梳理“综合窗口”所涉及到的审批事项具体目录。纳入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国土分局、社事局、建委办;配合单位:相关审批单位;完成时间:3 月 25 日前)
  3.建立事项受理标准化制度。设计事项受理统一的申请表式,梳理受理所需提供资料,编制《“一窗受理”事项受理材料标准化手册》,作为“综合窗口”受理审核申报材料的依据。重点规范事项的申请主体、资格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依法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杜绝“奇葩证明”,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限制审批受理环节的自由裁量空间,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责任单位: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国土分局、社事局、建委办;配合单位:相关审批单位;完成时间:3 月底前)
  4.建立后台并联审批、集成服务工作机制。“综合窗口”接收受理事项后,通过政务网上的受理平台统一上传资料,各审批部门按需自行下载清单资料,进入审批程序,并按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办理时间提速90%以上的要求进行审批,及时将审批结果材料发送到“综合窗口”统一出件,实现企业和群众“要跑多个部门”转变为“只跑一个部门”。(责任单位:经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国土分局、社事局、建委办;配合单位:相关审批单位;完成时间:3 月底前)
  (二)落实配套措施
  5.调整充实人员力量。按照功能升级的要求,在便民服务中心增加行政审批(服务)受理职能,按照“人随事走”“精简效能”原则,统筹调剂相关审批职能单位人员力量。同时切实抓好“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审批单位;配合单位:政治处、便民服务中心;完成时间:3 月25 日前)
  6.完善办事大厅功能布局。便民服务中心落实“综合窗口”办公场地协调和保障工作。办事大厅引进经发窗口、规划窗口、社会事务窗口、税务窗口等,并按“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流程设置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等一系列配套服务区域。(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办公室、财政局、各相关审批单位;完成时间:3 月25日前)
  (三)完善政务服务网配套系统建设
  7.对接应用“综合受理”专用审批平台。与市电子政务办对接,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开发综合受理功能模块,落实单位自建系统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基础平台和“一窗受理”平台的对接,推进关联审批系统(平台)建设应用。建设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库平台,提供数字证照的生成、管理、共享服务,满足部门窗口审批过程中的证照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等需要。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全市非涉密投资项目的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全程监察。深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保险、统计等“五证合一”平台应用。推进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应用,积极促进多规合一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对接,为高效审批奠定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各相关审批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有关审批服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要按照市府办、市编委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进行布置协调、督查通报、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地。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按照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卓有成效地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联络员制度,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统计、汇报;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专项督查制度,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影响整体进程的部门,要启动追责机制。
  附件:1.www.63365“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www.63365“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全文下载]:绍滨海委办〔2017〕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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