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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业用地带征方案的通知
绍滨海委〔2017〕1号

沥海镇政府、各局(办):

  经研究,《www.63365工业用地带征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www.63365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9日
  

www.63365工业用地带征方案


  根据滨海新城土地出让领域专项巡察提出关于带征土地方面的问题,以及招商过程中存在对于是否需带征依据不足的情况,滨海新城管委会依据上级政府规范土地出让的相关要求,并参考周边开发区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对工业用地出让带征方案明确如下:
  一、实施范围
  滨海新城江滨区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其他性质用地的带征,可参照执行。
  二、实施方案
  (一)为节约土地指标,节约政府和企业的资金投入,退让带内出入口全部带征,以外不再进行农转用报批、不再带征;出入口数量及宽度按有关规范合理确定。
  (二)地块出入口在土地出让时,以市政道路绿化或市政管线预留用地进行带征:
  1.如在地块农转用报批前已确定出入口位置和范围的,出入口与地块一并报批,以市政道路绿化或市政管线预留用地带征,报批后的地块出入口位置和范围不得变更。
  2.如在地块农转用报批前、出让前未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和范围的,出让时根据企业预测出入口用地规模进行虚拟带征,等地块出入口位置和范围确定后,再进行农转用补报后带征给企业。报批后的地块出入口位置和范围不得变更。
  3.给水、排水、信息、电力、燃气、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由管委会配建至出让地块道路边界(根据地块实际情况不同,距离不等,最大不超过100米)。
  终端接入、地块内市政管线保护及线路迁移改造等,由地块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建设费用。
  三、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带征事宜仍按招商协议及相关约定执行。

 

 


[全文下载]:绍滨海委〔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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