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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绍滨海委办〔2017〕96号

沥海镇政府、各局(办):

  现将《滨海新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www.63365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滨海新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省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深化重点领域突出隐患治理,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新城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新城范围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根据上级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或者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紧盯重点防大火
  以居住出租房屋、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工地、文物建筑古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宾馆、商市场、医院、养老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工作重点,按照“行业监管、分类整治”的原则,全力解决突出隐患和问题。
  1.居住出租房屋。应当着力解决的突出隐患和问题:①电动车充电区与生活区未实行硬隔离,在楼道内停放充电;②居住出租房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三合一”;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放物品影响疏散;④电气线路未按规定穿管保护,私拉乱接或者使用劣质插线板;⑤违章建筑、地下室、“三合一”场所以及3层以上采用木楼梯的房屋作为居住房出租;⑥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房间隔断,或者在居室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要组织对居住出租房屋隐患集中村实施挂牌督办,强势督改突出隐患和问题。尤其要加快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与管理,推广使用智能充电桩或户外电瓶充电柜,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车违规停放问题。
  2.高层建筑。应当着力解决的突出隐患和问题:①物业服务企业履职不到位、管理混乱;②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保护层破损或者脱落;③消防电梯、自动消防设施、消火栓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严重缺损;④违章搭建及占用、封闭、堵塞消防车通道;⑤建筑内随意分隔,导致疏散通道封闭、安全出口数量不足;⑥建筑内违规设置群租房、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和改变燃气管线。
  要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对高层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管理和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或外保温已经严重破损的高层建筑,建筑产权单位和建委办、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实施拆除更换。未拆除前,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停放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要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要全面实施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和高层住宅建筑“楼长”制度,全国“两会”前,按照“一人一栋”原则,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者“楼长”全覆盖。
  3.易燃易爆场所。应当着力解决的突出隐患和问题:①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达到或接近报废、更换年限仍然使用,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②企业内部防火、防爆设施不符合要求;③应急处置力量、器材装备配置不符合要求,各类灭火用药剂、材料、油料等储备不足,未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④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不落实;⑤未建立工艺处置队和专职消防队,应急联动能力不高或者相关机制不健全,难以应对复杂问题;⑥火源管控工作措施不到位。
  经发、安监、质监、公安、环保、社事、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安全监管,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存在上述突出隐患和问题依法督促整改并落实主体责任。
  4.工业企业。应当着力解决的突出隐患和问题:①存在“三合一”现象;②违章搭建或者违规采用泡沫夹芯板;③变更原审批性质,生产车间作仓库、办公使用,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④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⑤消防设施瘫痪或故障;⑥火源管控措施不到位。
  经发、国土、规划、公安、安监、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安全监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上述突出隐患和问题依法督促整改并落实主体责任。
  5.建筑施工工地。应当着力解决的突出隐患和问题:①违规电焊气焊、使用明火作业未经审批或不规范;②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③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且电气线路未经穿管保护;④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占用消防车道,影响灭火救援。⑤临时消防设施未配置或消防设施故障无法扑救初期火灾。
  建委办要依法加强对施工现场,尤其是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安全监管,摸清施工现场底数和隐患底数,加强对施工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督改突出隐患和问题。
  6.人员密集场所。着力解决以下突出隐患和问题:①存在违规住人等现象;②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油漆等冒险作业;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未保持畅通;④建筑消防设施、器材严重不足或损坏,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⑤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不落实,日常检查巡查、培训演练不到位;⑥外墙门窗设置广告牌、防盗网等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⑦未定期清洗厨房油烟管道,未定期检查维护电气线路和燃气设备;⑧违章搭建或者违规采用泡沫夹芯板。
  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强势督改突出隐患和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组织力量对小宾馆、小汗蒸场所、沿街店面(违规住人)、小娱乐场所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加强火源管控,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和措施;尤其对违规使用电热膜加热的汗蒸场所,必须立即实施停业整改措施。
  7.文物建筑、古建筑、有人居住的老旧住宅。着力解决以下突出隐患和问题:①消防车通道不畅通、室外消防水源不足;②电气线路老化、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未落实电气防火措施;③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或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好用;④违规电焊、气焊、切割或者违规使用其它明火;⑤日常消防管理不到位、未定期开展培训演练;⑥违章搭建或者违规采用泡沫夹芯板。
  建委办、公安、社事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文保单位和古建筑密集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在保护历史传统文化风貌的前提下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或者采取防火分隔、增设消防车通道和消防供水设施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全国“两会”闭幕前,要完成文物建筑、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的补短板问题。
  (二)夯实基础控小火
  一是推进消防基层基础建设。1.抓实网格规范化建设,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四个平台”等基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沥海镇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机制。全国“两会”前,沥海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2.抓实消防规划实施,全国“两会”前,要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按照《绍兴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年度任务要求,全面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
  二是加强消防应急力量建设。1.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2.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消防站点执勤力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
  三是提升电气火灾防控水平。沥海镇,电力、建委办、公安、市场监管、质监、安监等部门要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动用户电线改造套管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各部门要密切合作,积极指导文物建筑、古建筑、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屋、人员密集场所等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加大对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增强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事故。
  (三)强化培训提技能
  一是要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要及时组织宣贯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要强化重点对象培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乡镇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要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至少1次。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长、消防宣传大使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评选表彰一批消防宣传示范村。要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农村消防教育培训,通过建设体验式消防宣传教育载体,提升广大群众消防安全基本技能。要突出重点人群宣传,深入城乡结合部、乡村组织居住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孤寡孤独群体集中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实现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二是要实现媒介宣传全覆盖。组织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要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针对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7日前)。11月17日前,经发局、社事局、建委办、安监局、沥海镇、市场监管分局、质监分局等重点行业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发详细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前)。沥海镇和各局(办)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瞄准靶心防大火,全力督改突出隐患和问题。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在第四届互联网大会、全国“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强消防安全督查检查,落实约谈培训、查封关停或者实名看护等特殊管控措施,确保安全。要开展联合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和消防宣传。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沥海镇和各局(办)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将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检查。沥海镇和相关局(办)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相关局(办)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管委会将组织力量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或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亡人事故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渠道,引导公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沥海镇和相关局(办)工作方案和部署发动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新城消安委办公室,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2天内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陆伟超,联系电话:89295211,邮箱:2898325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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