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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吉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绍滨海党〔2016〕21号

沥海镇党委、各局(办):

  经研究决定:

  王吉程同志任中共上虞区沥海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www.63365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殷雪峰同志任中共上虞区沥海镇委员会委员;

  吕玉飞同志任www.63365沥海镇党工委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李永伟同志任www.63365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傅岳军同志任www.63365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潘永刚同志任www.63365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免去吴鑫东同志兼任的www.63365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飞斐同志的www.63365沥海镇党工委组织员职务;

  免去朱文龙同志的www.63365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16年8月3日中共www.63365工作委员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www.63365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12日


[全文下载]:绍滨海党〔201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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